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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每一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20项便民利民措施(大同做亲子鉴定医院哪家好)大同亲子鉴定,

发布时间:2023-09-16 22:44:38    作者:147小编

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李晓娜 通讯员薛渊)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成效落地开花,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5月13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初步成效,同时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在进一步细化、具化的基础上推出涉及立案、审判、执行方面工作20项便民利民具体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确保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苑春光出席会议,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怡红,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史保国、马卉妍分别进行通报。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各自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堵点痛点,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贯彻实施”“解决执行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智慧法院便民服务”“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法治教育宣传、司法保护”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解决了群众一些“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队伍教育整顿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全市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下一步,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契机,继续听民意、解民忧,结合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出台更多的便民利民制度,不断将学习整顿成果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司法为民宗旨上,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附: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20项便民利民举措

一、网上立案省时间。充分运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线上途径申请立案,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不再另行向立案部门提交纸质起诉材料,即可网上立案。

二、执行立案减环节。当事人申请对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强制执行的,无需提供裁判生效证明材料,由立案窗口依托法院数字业务系统核查确认。

二、诉讼服务导全程。为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增派三名导诉员,全程引导当事人到相应窗口办理诉讼业务,直至办结。

三、民事诉讼降成本。向基层法院下发《关于优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程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工作规定》,要求民事案件登记立案时,除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基层人民法院一律先按照简易程序立案并分流,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四、查阅卷宗设窗口。查阅卷宗材料的诉讼当事人只需提供身份证,代理人提供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出申请,即可在诉讼服务中心相应窗口办理申请查阅电子卷宗。免费复印、打印、制作电子材料光盘。

六、委托鉴定提效率。办理亲子鉴定对外委托案件,由原来的当事人前往鉴定机构异地办理,变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技管中心组织鉴定机构、当事人、案件承办人三方集中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交费、认定身份、采集样本工作,提高鉴定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在鉴定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费用。

七、延伸职能解民忧。对一些由于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的案件被害人未成年子女,通过联系基层群众组织等方式,为他们指定监护人,同时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其解决基本生活、就学等问题,对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妥善安排。

八、司法救助纾民困。对于经济确属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积极联系其所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帮助被害人办理低保、社保等手续以及司法救助等相关事宜,解决其生活、就业、治疗等问题。

九、特殊保护暖人心。对于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转学安置等特殊保护措施。

十、精准服务解难题。积极为涉劳动争议案件的困难家庭谋求生活救助,深入了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家庭困难的职工,积极与企业协商,争取企业救助,并为其争取司法救助,切实解决涉诉职工生活中的困难。

十一、巡回办案常态化。主动为涉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在边远农村地区的当事人提供送法上门服务,采取巡回开庭、就地办案的方法,切实解决边远农村群众的诉累,将司法审判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十二、耐心释法促和谐。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高度重视行政相对人诉求,耐心释法说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架起当事人与被诉行政机关的和解之桥。

十三、案款发放更快速。案款到账后,由办案团队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外地的申请人可以邮寄领款手续以节省往返时间和差旅费用,确保在案款到账后的30天内甚至更短时间完成发放。

十四、沟通联系更方便。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者智慧执行APP(当事人公众端)注册登录账号,给办案法官留言,咨询案件进展情况,办案法官可在办案系统和智慧执行APP(法官端)及时回复当事人的留言。

十五、案件终本更规范。案件终本前,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证券、保险、工商信息、税务信息、民政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车辆登记、住房公积金、住所地进行详细调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要对被执行人进行限高甚至限制出境。

十六、评估过程更人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前,尽量动员双方当事人通过议价或者网络询价方法确定财产价值;必须进行委托评估的,由办案人、双方当事人、执行指挥中心2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在最高人民法院数据库里协商指定或者电子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做到过程完全透明。

十七、强制措施更有力。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后,可以及时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办理拘留手续更便捷,可利用技侦措施查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在移送办理拒执罪方面更加规范高效,加大打击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力度。

十八、文明执行更深入。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给具备生肌活血能力的被执行企业走出困境的机会,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充分利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和制度,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员工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十九、接访办访更及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诉求,每周一上午由员额法官接访,其他时间由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接听信访来电并做好记录,经局务会研究后及时跟踪交办,保证有访必接、接访必办。

二十、解除措施更迅速。案外人异议成立的,从提交解封申请到解除查封,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解封、告知程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或者强制执行完毕的,从案款到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封裁定的送达以及所有强制措施的解除,使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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