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显示,女子与被告黄东非婚生子,黄东应当尽到做父亲的职责。男人则以敲诈勒索追究贺虹……
46岁的黄东曾是一名记者。他出生于长沙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25岁时,黄东通过自学考入湖南商业专科学校,毕业后以优异成绩分配到商业公司工作。在繁重的工作之余,他撰写了大量的调查报告和新闻通讯,1985年调到某报社,先后担任记者、编辑、记者部主任,在当地小有名气。
1987年10月1日,黄东和湖南某集团公司宣传干事王静,相携着踏上了红地毯,次年生下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
这段婚姻没能维持多久。婚后第三年,两人即分道扬镳,女儿判归王静抚养。
黄东很快从婚姻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撰写了上千篇新闻作品,多次荣获奖。
1996年9月,黄东攻读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商业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1997年被破格评聘为高级经济师,成为报社唯一获得高级职称的记者。
然而事业的成功并未抚平他感情上的创伤。几年里,他也曾与不少女性约会,她们当中不乏工程师、大学教师、机关干部等高级知识分子,却终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迈进婚姻殿堂。
1997年6月15日,44岁的黄东在婚介所登记征婚,并交了200元中介费。一周后,他接到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他已物色到一位叫贺虹的离异女士,30岁,系湖南农业大学的老师,要他们直接联系。两人电话联系后,约定星期天到湖南农大会面。
星期天下午,黄东骑了半个多小时自行车赶到农大,询问几个人均说不知道贺虹老师。黄东当时想,学校老师学生那么多,也许不一定全知道。他拐弯抹角找到了贺虹的宿舍。初一见面,他觉得对方相貌太过普通,但转念一想,过日子还是平常点儿好,以前的妻子倒是漂亮,可最后还是没守住。两人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天,临走时,黄东递给贺虹一张名片,问道:“小贺,你对我印象怎样?”贺虹点了点头:“还可以。”两人在校外吃了晚饭,谈了很晚才分手。
半个月后,贺虹来到黄东家玩了一整天。她走后,黄母发现放在床头柜上的手表不见了,怀疑是贺虹拿走了。黄母对黄东说:“看样子不像大学老师,没有老师的气质。”“人不可貌相,她毕竟是农村里出来的。”黄东向母亲解释,心里面却有了疙瘩。
一天,贺虹在黄东家整理书籍,发现一名女性写给他的信,里面的内容挺暧昧,当即把它藏到口袋里,追问黄东为什么还和其他女性保持关系。黄东没好气地说:“你又没跟我结婚,你管不着。”“我可不愿做情夫情妇的那种。”贺虹一脸的不高兴。见贺虹生了气,黄东笑嘻嘻地说:“那你就努力吧,争取向组织靠拢。”对着这个嘻皮笑脸的男人,贺虹顿觉没有安全感,她没再说什么,却多了个心眼。
两个月后,贺虹提出要学电脑打字,向黄东借2000元钱。黄东觉得奇怪,问道:“你们教师办公室不是有电脑吗,干吗到外面学?”“我只是学校打杂的,哪有办公室?”贺虹解释说,“我在征婚登记表上填的是临时工,高中文化,绝对没有骗你。”说到这里,贺虹一脸委屈,“你44岁了,婚姻介绍所还讲你只有37岁,其实你比我大14岁呢。”两人当时不欢而散。
黄东像吞了一只苍蝇,他不仅嫌弃贺虹临时工的真实身份,而且反感贺相处不久就向他要钱。不久,他以性格不合为由,要求中止与贺的恋爱关系。贺虹也许发觉黄东嫌弃她的身份,故作轻松淡淡一笑:“没什么,其实我和前夫是一气之下离婚的,他现在已考取博士生,毕业后就可解决我的正式工作。我们已开始共同生活,准备复婚了。”两人和平分手。
其实贺虹和前夫邹柯并未复婚。邹柯是湖南农业大学的副教授,一直忙于教学科研,42岁时仍然独身。在一次朋友特意安排的聚会上,22岁的农村姑娘贺虹赢得了邹老师的好感。两人相处不到两个月,就于1989年7月匆匆结婚。由于性格方面差异较大,结婚当年即闹离婚,因贺虹怀有身孕而作罢。此后,邹柯只埋头于自己的教学和科研。贺虹对这个只做学问的“书呆子”彻底失望,有时竟然撕掉邹的书本,烧掉邹的书稿。两人在争吵和冷漠中度过了7年,1996年9月正式离婚,儿子邹新判归邹柯抚养。他们虽住在同一栋宿舍而不同层的两个单间,却很少照面。儿子邹新跑上跑下,成为联系两人的纽带。对于贺虹与黄东的交往,邹柯并不知情,更未考虑与贺虹复婚。
大约半个月后,贺虹在打字店的一位女朋友给黄东打来电话说:“黄记者,贺虹还是很喜欢你的。其实农村妹子还纯朴些,欢迎你过来玩。”黄东立即婉言谢绝。
开学后,贺虹在学校开了间杂货店,经常到长沙市区采购副食,有时便到黄东家里落脚,下雨时借雨伞,缺钱时借零钱,黄东也曾把两条礼品烟托贺虹转卖。这样一来,贺虹累计欠黄东220元钱,黄东曾几次打电话催讨。
1998年春节一周后,贺虹给黄东打来电话,要他到她住处拿钱。当天晚上,黄东在新天宾馆吃了晚饭,骑着自行车赶到湖南农大时,已是9点多钟,贺虹早已熄灯睡觉。黄东叫开了贺虹的门,贺竟然穿着睡衣睡裤站在黄的面前。灯光下,丰腴的她颇有几分动人。黄东不由一阵冲动,伸手抱住了睡眼惺忪的贺虹,贺也半推半就地躺倒在床上。黄东下意识的要采取措施,贺虹说:“上了育节环”。
第二天早上,黄东迟迟不走,贺虹的儿子在外面叫门。贺虹急了:“快躲一躲,我儿子来了。”黄东冷冷地说:“就打发我走,钱呢?”“小气鬼,我以后给你买套衣服吧!”“那可不行,我是特意来拿钱的。”说着,黄东自己动手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抽屉里找出70元钱,不顾贺的阻拦,打开房门扬长而去。贺的儿子吓得大哭;贺虹抱住七八岁的儿子,眼泪顿时涌了出来。
1998年3月6日,贺虹突然给黄东打来电话:“我已经怀孕了,你看怎么办?”黄东颇感意外,第一个反应就是:“你自己讲你跟前夫还生活在一起,我们只有一个晚上,怎么能断定小孩就是我的?”两人当即在电话中争吵起来。黄东最后表示,不管小孩是他的还是贺的前夫的,他们双方都生育过一个孩子,这个胎儿要刮掉。双方约定,第二天上午到医院流产。
然而第二天,两人却在医院门口争吵起来。贺虹要求黄东先支付3000元手术费和营养费,黄东只同意付手术费。贺虹一气之下走了。两个月后,贺虹又给黄东打来电话,只要求他负担手术费。双方再次来到医院妇产科。听到手术室不时传来的一声声尖叫,贺虹苍白着脸迟迟不肯进去。黄东这次“慷慨”起来,表示除承担全部医疗费外,还给她买一些营养品,但贺虹仍犹豫不决。黄东当时想:“也许她根本没有怀孕,只是想诈我一点钱。”也满脸不高兴地走了。
1998年8月4日,贺虹径直来到报社办公室,挺着大肚子找到黄东。黄东当时吓了一跳,赶忙把贺虹拉到外面协商。贺虹表示她仔细考虑过,还是把小孩引掉,但现在动手术要几千块。黄东没好气地说:“原来刮掉只要几十百把元,现在要这么多钱,我只负责一半。”当即写下了“凭条报销打胎针费用一半,原借壹佰伍拾元整额外计算”的字条,贺虹不同意。黄东最后提出,由报社和农大负责人出面协商解决。贺虹说:“这不是件光彩的事情,对双方的影响都不好,还是我们自己协商。”
8月21日,贺虹来到黄东家,说在长沙引产要几千元,她在老家乡卫生院有熟人,只要几百元就可以,她准备回乡下引产。双方协商,黄东给贺虹600元现金,贺虹立下字据:“今收到黄东所给现金陆佰元整,外加原借壹佰伍拾元,共计柒佰伍拾元,作为引产费用。以后,我们互不相干,互不负任何责任,以此为据。”收下这份字据后,黄东压在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
回到乡下,贺虹不敢回娘家,独自到乡卫生院住院,准备做引产手术。一天,手术室传来声嘶力竭的哭叫声,贺虹听后非常害怕,于是决定偷偷把小孩生下来再说。
1998年11月14日,她在姑妈家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婴,取名贺浩。
一周后,贺虹跑到邮局给黄东挂了长途电话,告诉他小孩已经生了,是个男的。黄东听了破口大骂:“你怎么这么无聊,答应引产怎么又生下来了呢?”贺虹嗫嚅着说:“是坐车颠出来的,我想到你那里来带。”“不行!”黄东断然拒绝,你已经写了保证书,一切与我无关,我不会负责的。”说完重重地挂断了电话。
1998年12月4日下午6时左右,贺虹经过长途颠簸,抱着不足一月的婴儿,来到黄东家。黄东看见后勃然大怒:“这不是我的,不知道是谁的,你给我滚。”边骂边把婴儿用品往楼下扔,接着摔门而去。
此后半个月,黄东想方设法逼贺虹走,贺虹想着法子苦熬。黄东搬走了家中的液化气罐,贺虹就烧起了煤炉;黄东切断了家中的电源,贺虹晚上点蜡烛照明。没有菜了,她就在附近的农贸市场捡菜叶充饥,有时到餐馆里找吃剩的饭菜。
黄东见硬的不行,就来软的,他鼓起如簧之舌,给贺虹做思想工作,鼓动她把孩子送人。贺虹被说动了,说送人就要送可靠的。她刚来长沙时曾带着贺浩在韭菜园一家餐馆吃米粉,老板娘特意开了一包奶粉,用开水冲了喂贺浩,还说她最喜欢带小孩了,“不如送给这个老板娘抚养”。黄东听了非常高兴,特地到外面买了菜,做了一桌丰盛可口的晚餐。
当晚,黄东和贺虹抱着贺浩找到韭菜园那位女老板,假说农村里计划生育抓得紧,愿意把贺浩送给她抚养。女老板颇感意外地说:“我只是喜欢这个小孩,我自己已经有了一个10岁的女儿,我不想再带孩子。”但她告诉他们一对中年夫妇一直未孕,愿意领养小孩,她可以帮忙联系。
等了四五天,女老板那边一直没消息,黄东就动员自己的母亲联系,不久黄母联系了一户人家,贺虹要求到对方家里看一看,黄东不同意,强行把贺浩送了过去。
几天后,思子心切的贺虹担心贺浩被黄东转卖,要求追讨儿子未果,就向报社领导反映了此事。
在报社领导的干预下,黄东不情愿地抱回了贺浩,并支付对方1000元抚养费。他恼羞成怒地要求贺虹支付这1000元,气愤至极的贺虹从老家叫来了自己的三个兄弟。胆怯的黄东只好作罢,但从此把贺虹母子赶出了家门。
无家可归的贺虹找到自己的前夫邹柯,要求借房暂住。邹教授严厉批评了贺的轻率行为,对贺的遭遇深表同情,同意把分给自己的一居室房继续借给她用,还给贺浩买了奶粉和麦片。有一次,贺浩突发高烧,邹教授闻讯后立即把他送往学校医务室,经紧急抢救后转危为安。
从黄东家搬出后,没有经济来源的贺虹要求黄东支付生活费。黄东置之不理,甚至连贺浩生病住院,他也不愿出面。贺虹对他彻底失望了。
1998年12月,走投无路的贺虹向相关部门求助,工作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黄东坚持认为贺浩不是自己所生,而是贺虹与她的前夫所生,他们合谋对他敲诈钱财。经血型化验,贺虹和邹柯均为O型。父母为O型血的所生子女必是O型。贺浩是A型,排除了邹柯为其生父的可能性,而贺浩和黄东的血型十分吻合。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对贺虹下达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及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贺虹处以20000元罚款。
报社也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活作风问题,责令黄东写出深刻检讨并主动辞职。
在此情况下,黄东仍不承认是贺浩的亲生父亲。1999年5月初,贺虹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被告黄东支付抚养费。5月31日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原告贺虹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依法驳回贺虹的起诉。6月11日贺虹以原告贺浩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再次起诉,并请求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林学君提供法律帮助双方终于对簿公堂。
黄东在答辩状中声称:双方原来已达成协议,他已付给贺虹引产费750元,贺虹承诺以后不要他再负任何责任。而贺虹没有履行责任引产,瞒着他有意超生,并提出要他一次性付80000元。请求法院认定原告代理人贺虹为诈骗钱财有意超生这一性质,要求以敲诈勒索追究贺虹的法律责任。并以小孩贺浩并未做亲子鉴定,不能认定是他与贺的非婚生父子关系,为此不同意负担原告贺浩的生活费。
1999年8月7日,省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第153号医学鉴定结论为:根据血型检验结果及有关血型遗传学规律,可以判定贺浩是黄东的亲生儿子。
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认为黄东与贺虹私下里达成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判定黄东应该负担贺浩的生活费。
1999年9月中旬,贺虹来到黄东家,要求黄东承担亲子鉴定的全部鉴定费,并支付两个月的生活费,遭到黄东的拒绝。两人发生激烈争吵,以致斗殴,贺虹竟扔下孩子,独自走了。第二天早上,黄东以小孩未判归他抚养为由,把贺浩送到法庭一走了之。法官们多方联系贺虹,贺虹仍置之不理。法院依法传讯贺虹,表示将以弃婴罪追究她的法律责任,她才把小贺浩抱走。
双方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后,11月18日,法院依法进行调解。贺虹仍要求黄一次性支付80000元的抚养费,黄东对此断然拒绝。调解未能达成协议。
时至今日,双方仍在上诉。
失业在家的黄东除了应付上诉的官司,还准备了厚厚一摞求职资料。在这件事的阴影笼罩下,这位记者在各报刊社求职四处碰壁。
贺虹虽然在前夫资助下开了间店,可生意清淡,根本维持不了母子俩的生活。
最不幸的是那如今已经20多岁却整日郁郁寡欢的小贺浩,他不但被父母像皮球似的踢来踢去,而且非婚生子的阴影一直伴随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