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嬛传》中曾经有这样一个场景,雍正怀疑妃子甄嬛所生的儿子不是自己的骨血,就采取了滴血认亲的办法,结果阴差阳错之下被甄嬛成功糊弄了过去。
显然,在没有亲子鉴定技术的古代,滴血认亲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法子,但其实这种方法更多的是利用了人心虚的心理,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连古人自己都说:“滴血之事,未可尽信”。
那古人如果遇到这种血缘纠纷,该怎么办呢?其实有3种经典做法,第1种成功率有一半,第2种的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第3种方式则只能用一个字评价:绝。
1、滴骨法
宋朝的提刑官宋慈曾在《洗冤录》中总结说,把血滴在父母的骸骨上,如果血沁入骨内,那么就是亲生的,否则血液不入。滴骨法不仅被当做科学方法记载了下来,而且历史上还真有人实践过。
南北朝时期,齐朝东昏侯萧宝卷的妃子吴淑媛长得十分美貌,后来梁朝取代齐朝后,梁武帝萧衍就把吴淑媛纳入了自己后宫,结果仅仅7个月吴淑媛就生下一个儿子萧综。朝中大臣纷纷怀疑萧综不是梁武帝的亲生儿子。
萧综长大后,也对这种传言深信不疑,就采取滴骨法,扒开东昏侯的坟墓,将自己的血滴入东昏侯的骸骨,果然沁入。为验证可靠性,萧综又杀掉自己的幼子做实验,血液再次沁入。萧综当即逃亡北魏,并公开为东昏侯守孝。
2、亲情法
滴骨法只能用于死人和活人之间,可以算作只有一半的成功率。那么如果是活人之间遇到血缘纠纷又该怎么办呢?古代官员就想到了亲情法。
北魏时,扬州一个叫苟泰的人丢了3岁的儿子,后来在一个叫赵奉伯的人家里发现,但赵奉伯一口咬定孩子是自己的,而且有邻居证明。官司打到衙门,刺史李崇就采取了亲情法,他将孩子与两家人隔离几天,之后分别向两家报信说孩子突然暴死。
苟泰听到消息大哭不已,而赵奉伯却一点也没感到悲伤,由此李崇认定孩子是苟泰的。这种靠亲情判断的方法成功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而且成为古代亲子鉴定的经典案例。
3、“绝”杀法
汉宣帝时,长安发生了一件更离谱的争子案。一女子与三男子同时有染,后来生下儿子后,女子和这仨男子都不知道孩子生父应该是谁。虽说汉朝风气开放,就连汉武帝的生母都是民间的二婚女子,可是在判定血缘归属上还是不能马虎的。
但滴骨法、亲情法在这里显然都不管用,怎么办呢?时任丞相的黄霸在断此案时的做法就一个字:绝。他在卷宗上只写了10个字结论:此非人类,当以禽兽处之。然后就把三个男子都处死了。
显然,黄霸用33.33%的冤杀率维护了当时的社会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