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 李立 记者 张秋盈 陈炜 欧阳婷 见习记者 朱泓江
家事虽小,审判事大。看似琐碎的家事审判,素来以复杂著称。这是一项情理法结合的综合性工作,也是法院工作融入和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好家事审判工作,能够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调解,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第一届审判业务(家事审判)技能竞赛。竞赛由省高院、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举办,参赛对象为全省中基层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满3年的员额法官,竞赛内容以家事审判业务素养和能力为基础,围绕案件审理、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等重点,着重考查法官职业伦理、法学理论功底以及法律思维等综合能力。10名全省家事审判优秀法官脱颖而出,其中有8名是女性。
竞赛结束后,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对获奖的全省家事审判优秀法官代表进行了采访,听她们讲述家事案件中的人性善恶、亲情冷暖、伦常文明,看她们如何通过司法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美,感受她们在家事审判中维持情理法天平综合平衡的人文温度。
谭洪妮:准确把握家事审判微妙的情与理“家事案件与其他的案件类型确实有很大的不同。它是情理法的准确把握。”这是从事民事审判16年来,谭洪妮最真实的感叹。
谭洪妮,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一级员额法官。从2005年进入法院开始,这16年来,她年均办理200多起民事案件。其中,涉及婚姻纠纷、子女赡养、未成年人抚养等问题的家事案件占据了不小的比例。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在谭洪妮看来,家事案件兼具伦理性、社会性、隐私性、敏感性,“‘家’是一个人心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处理不好,当事人很容易走极端。”谭洪妮说,而细腻、洞察、深入调查则是家事法官处理繁琐复杂的家事审判时最重要的品质。
“微妙”——这是谭洪妮和同事卜玉平对家事案件的共识。“比如有的夫妻嚷嚷着要离婚,其实就是一点小事,想出口气而已。这种婚姻我们叫‘危机婚姻’,核心是要打开双方的心结。而有的当事人双方则有着多年的深刻矛盾,一不小心就会引发激烈的冲突。”谭洪妮说。因此,注意和当事人的沟通,摸准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弄明白双方矛盾的焦点到底在哪,处理起来才能更加游刃有余。
比如,谭洪妮曾遇见一个哭笑不得的离婚案件。丈夫是学化学的,要求妻子洗衣服要控制水温,水和洗衣粉要控制一定的配比。结婚之初,两人还当成一种情趣,但随着生孩子之后家务事增多,妻子也就没有那么注意,再加上其他的矛盾累积,两人竟然因为洗衣服的事情打起来,闹着要离婚。
这种情况下,谭洪妮一般会“唬”一下当事双方,让无休止的争吵停止下来,再分别指出双方的问题。她对丈夫说:“你数落老婆的时间,都可以把衣服洗了。家务不是女人一个人的事,再说,你这样洗衣服的也很少见。生了孩子,家里事情多,你要多分担家务。”同时,她又劝告妻子:“夫妻吵架,不能先动手打人,更要注意沟通技巧。”最终,这一对夫妻调解和好。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处理离婚案件就要一股脑地和稀泥。谭洪妮说,对“危机婚姻”和“死亡婚姻”,法官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有的‘死亡婚姻’,当事人很激动。他觉得家破了,人生没有指望,再也没有未来了。这个时候,法官一定要做好心理疏导,让他看到未来的路,这样就不会走极端。”谭洪妮说。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对家事审判来说很重要。
看谭洪妮如何把握情与理
李红波:从庭内到庭外,从公堂到人心在与人交谈时,李红波的目光中总饱含光芒,似乎在告诉你:我正在倾听。她的声音亲切,干练的短发搭配常有的笑容。这笑容是她的“招牌”,耐心是她的“法宝”。就这样,笑着笑着,许多疑难案件就在她灿烂的笑靥中,被耐心地调解了。
中国为礼仪之邦,宗法制度的长久存在对当代家庭模式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一宗家庭纠纷案件不单单涉及是非对错,更是情感上的辗转纠葛。万千灯火,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清官如何“巧”断家事?李红波总有办法。
“我是一名女法官,也是一名母亲,面对经济类案件也许能快速判断,但是家事案件并非一个简单的判决就可以直接解决问题。”李红波告诉记者。
“法官,我们要离婚,请你快点帮我们办离婚手续。”2019年6月的一个早晨,一对夫妻走进李红波的办公室。“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李红波一边微笑地问他们,一边给他们倒茶。
“他啊!居然背着我,偷偷买了房子,还把房子写的他爸妈名字。”妻子黄某哭诉,“结婚这么多年了还背着我来这一套,这不是把我当外人吗?我要离婚!”
自从知道这件事后,黄某就没有停止过吵闹。想起妻子跟着自己确实也吃了不少苦才换来了如今买房奔小康的幸福,戴某自知理亏,也同意离婚。但他始终一言不发,目光也没有离开过黄某。
李红波一边安慰黄某,一边细细观察眼前的小两口。她觉得他俩的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不能这么简单地结案,要解决实际问题。
安抚好黄某,李红波决定以“过来人”的身份和戴某谈谈。“小戴,夫妻间凡事要多商量。做男人要有担当,做错事的时候该认错就得认。”面前这位年轻的小伙听完李红波的话,若有所思。
李红波又走到黄某面前:“能做夫妻这缘分也是不容易,小戴给父母买房说明他孝顺。”她拿起纸擦了擦黄某眼角的泪水,说道:“现在生活宽裕,要学会看淡放下。况且他也知错了,你也要学会原谅。”
李红波见黄某有些消气,急忙领着戴某来到黄某身边。二人终于重归于好。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和才能万事兴。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李红波说,她习惯在处理家事案件时,让产生矛盾的男女双方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发现真实的自己,“而在这些案件中,我也能找到更好的自己”。
看李红波“巧”断家事
张瑞芳:守好“小家”,才能护好“大家”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面前的张瑞芳,身形纤细,再配以一头齐颈短发,架于鼻梁的黑框眼镜,给人“文弱”的感觉。不过,每每站在庄严的法庭,伴随着法槌的敲击,36岁的她就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
今年,是张瑞芳在岳阳平江法院工作的第11个年头。据不完全统计,过去这些年里,她办理的家事类案件超300件,从未出现错案,也未出现信访、闹访案件。对此,平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冉将其归结为张瑞芳的三种特质——柔劲、韧劲、狠劲。
“希望当事人在案结事了的同时,能够握手言和。”张瑞芳坦言,这是每一位家事法官共同的追求。
2015年,平江男子杨锐(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彭晶(化名)离婚。当张瑞芳将法院传票送达给彭晶时,这位晒得黝黑的农妇还在山上摘茶籽。
细细交流中,张瑞芳发现彭晶是个老实人——原来,早在8年前,杨锐自从在乡镇租房居住后就再未回过家,全凭彭晶支撑全家生活。即便生活过得紧巴,她依然不离不弃照顾公公,在她的努力下,女儿风光出嫁,儿子也考上了重点大学。
在庭审中,杨锐依然坚持离婚,当张瑞芳问及具体的夫妻矛盾时,他却给不出事实依据。为何杨锐执意要离婚?随着法院的进一步调查,真相开始浮出水面。
“彭晶说,丈夫几年前在镇上和一女人同居,还生了个孩子,所以丈夫才急着离婚。”更让人惊愕的是,杨锐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要将妻子彭晶赶出老家。
了解清楚情况之后,张瑞芳多次与杨锐做工作。“劝他多想想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后来,杨锐决定撤诉。可没过多久,杨锐再次起诉离婚,这次,有了思想准备的彭晶同意离婚,但她也提出一个要求:“我还要住在原来的房子里。”起初,杨锐坚持不同意,憨实的彭晶也未曾据理力争,但张瑞芳看不过去了。“一个50多岁的女人,这时候被赶回娘家等同于没有退路,更会加深家庭成员之间的怨恨。”
为此,在庭前沟通中,张瑞芳频频进行劝导。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杨锐给予彭晶2万元经济补偿金,并同意彭晶有权居住使用老家住房。
张瑞芳坦言,当家事案件涉及到较深的情感纠葛,当事人之间往往积怨已久时,法官除了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之外,更需要洞悉人心,通达事理,在依法判案的同时还要能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希望自己在今后的家事案件审判中常怀耐心、爱心和勇气,只有守好每一个‘小家’,才能护好我们的‘大家’。”
看张瑞芳守护“小家”
柳小敏:在最基层的法庭坚持初心“在办理了众多家事案件后,我发现,女性最重要的还是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讲述完自己曾经办理过的几起家事案件后,柳小敏忍不住感慨。
柳小敏是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法院大福法庭庭长、二级员额法官,从2003年进入安化县人民法院工作起,她就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和乡亲们打交道,为他们解决各种法律疑问,调解各种纠纷。
▲柳小敏(左二)在和当事人沟通
在法庭上,柳小敏是庄严的法官。但在法庭下,她多次扮演着“知心大姐”的角色。
今年7月,怀孕5个月的孕妇丁娟(化名)起诉离婚,原因是她的丈夫许强(化名)存在家暴行为,甚至在她孕期都动过手。
柳小敏通知了他们所在村的村委会,希望先由村里进行调解。村委会在调解时,丁娟又找到柳小敏,告诉法官她的真实想法并不是真正想要离婚,只是想通过法院来制止丈夫的家暴行为。
经过调查,柳小敏得知,除了肚子里的孩子,丁娟还有一儿一女,一家四口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全家的经济来源都靠年迈的公公。由于婆媳关系不好,丁娟经常和婆婆发生冲突,每当这时,许强都会出来“教训”丁娟。
了解情况后,柳小敏决定开具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将夫妻双方叫到了派出所,宣读了保护令,警告许强如果再有家暴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之后,柳小敏又来到丁娟家中,劝说丁娟的公公婆婆尽量和孩子们分开过日子,让年轻人自己解决自己的事情,“夫妻俩有时床头吵架床尾和,很多时候,长辈的介入是导致夫妻产生矛盾的原因之一”。
在柳小敏办理的案件中,丁娟一案并不是个例,“在这一种家庭生活中,公婆往往是强势的一方,婆媳关系、公媳关系很容易出现问题。”
“家事案件如果办理不好,就会给双方当事人都带来不可逆的影响。”柳小敏告诉今日女/凤网记者,但如果在家事审判案件中,只是一味地依靠法条进行审判,同样也会对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法也可以容情”。法官要懂法,也要有情,在和当事人交流的时候要平易近人,耐心倾听,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弱势的一方适当帮助。
刘亚娟:换位思考是家事审判的法宝刘亚娟,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6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让她积累了大量的家事审判经验。
与老百姓心目中高冷的法官形象不同,刘亚娟觉得,家事审判法官应该是活络热情的“社区大妈”和冷静理性的审判员的结合体。“最重要的是同理心,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她说。
一对离婚夫妻达成协议将孩子交由母亲抚养,本打算再生一个孩子的男方再婚几年后依然无子,于是申请变更抚养权,带女儿到长沙上学。
“从经济条件上看,男方的条件确实比女方要好几倍。如果简单粗暴地判断的话,可能就把孩子判给父亲了。”刘亚娟说,前妻一边打零工,一边照顾女儿,每天接送孩子上学后就要火急火燎地去上班,确实很拮据。但是刘亚娟通过交流,发现孩子和母亲关系很好,并不想跟着爸爸到长沙。面对态度强硬的男方,刘亚娟几次谈心,告知他孩子的意愿不可勉强。最终抚养权还是归母亲所有。
一桩离婚案件中,男方年有四十好几,只有一个独女。女儿12岁的时候突然患了癫痫,反复治,治不好。男方同事无意谈起,癫痫应有家族史。男方起了疑心,纠结了半天后做了亲子鉴定,竟然真的不是亲子关系。男方一怒之下,到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女方赔偿几十万元。
“男方的情绪很激动,女方拿不出这笔钱,孩子的情况也很可怜。”刘亚娟说,最终通过好几次的走访,双方以十万元的赔偿达成协议,并且承诺不把这件事告诉女儿,让未成年人能好好成长。
“办家事案件,特别要有耐心。”刘亚娟说,有时,问当事人一个问题,他讲很多很多琐碎的生活细节:婆媳关系、丈夫(妻子)的忽视和伤害……“这种时候你千万不能打断他,你越耐心听他讲完,他便觉得你会站在他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对最后判决也不那么抵触。”刘亚娟说,这是一门很深的生活学问,法律的条条框框、理论的抽象宏观有时无法解决所有的实际问题。更要懂生活、接地气。理解当事人,帮助他们。
现象观察家事案件多,尤以离婚甚
湖南家事法官业务素质优秀
湖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覃开艳自始至终参与了这次审判业务(家事审判)技能竞赛的筹办和评审,竞赛的过程和结果都让她感到很欣慰,“我们希望通过竞赛的方式,以赛代训,以赛促学,以赛促能。让我们的家事法官不断更新审判理念,不断学习新的法律规定,不断提升审判能力。通过此次赛事的举办,看到了全省参赛法官在家事审判领域的精湛业务和独特风采。这次全省审判业务(家事审判)技能竞赛对全省家事审判水平进行了摸底,参赛法官都表现出了十分出色的专业水准,其中4小时的裁判文书实战环节更是把法官们的才能与潜力发挥得淋漓尽致”。
针对湖南十佳家事法官中女性占了八席的情况,覃开艳认为,这与法官队伍性别结构的改善有一定关系,“近年来,我们的女性法官越来越多,尤其在民事案件中,女法官有一定的性别优势,她们往往心思细腻,共情能力和心理疏导能力强,善于沟通和做当事人工作。”
覃开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目前,家事案件已经成为了全省民事案件的重中之重,我省全年的民事案件大约在65万件左右,而家事案件约7.3万件,占比达到11.2%左右,而在约7.3万件家事案件中,离婚案占到了总数的90%。并且,由于家事案件具有专业性、情感性、伦理性、隐私性等特点,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遇到事实复杂、取证困难、社会效果难以预判、矛盾容易激化等困难,这对家事法官也是一种新的挑战。
覃开艳说,目前家事案件主要具有三大特点:
1.案难判由于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其包含的情感性元素较大,导致了案件处理中会遇到种种不可预测的复杂情形,给案件审判带来了一定困难。
2.事难办家事审判中,法官依托法律条文进行判断,更要考虑到社会效果,为今后产生的类似案件积累经验。
3.结难解家事案件有时更重要的是庭后处理,面对当事人的诉求,法官会进行人性化调解,但是由于大多案件中都包含着种种累积起来的矛盾,想协助处理好当事人家庭内部矛盾,并不简单。
“家事审判,对法官的综合素质、调解能力、跟当事人做工作的能力、对案件社会效果的把握能力,甚至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要求都很高。”覃开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家事案件看上去都是琐碎细小的“鸡毛蒜皮”,但交织着各种道德与伦理方面的矛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而她所接触到的很多家事法官,职业成就感都很高,因为家事案件是直接面对和解决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冷暖人心、情感纠纷,“办好一桩家事案件,是切切实实为当事人解决了问题,是真正的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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