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王欢 孙琪)“因为家庭原因,我丈夫一直随婆婆姓,现在我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跟爷爷改回祖姓。但公安部门办证中心告知,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立法解释明确,可以选取父母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但因为没有收到上级文件通知,所以不予办理。”家住成都锦江区的庄女士近日致电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诉说了自己的困惑:既然法律已有明确规定,为啥改回祖姓还这么难?
庄女士的遭遇究竟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群众遭遇:
想改回祖姓被拒 孩子出生一年多无法落户
1月下旬,记者在锦江区锦华路附近见到了庄女士。
庄女士介绍,她的丈夫家共有兄妹5人,“因为家庭原因,丈夫的兄妹都没有随公公姓冯,而是跟着婆婆姓了魏。”一年前,丈夫的大姐临终嘱托,希望弟弟的孩子能改回冯家祖姓。
2013年9月,庄女士的孩子在成都出生。在其要求下,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姓氏”一栏中,医院登记为“冯”。但3个月后,当庄女士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办证大厅给孩子办理上户时,本来半小时就可以解决的上户问题,却遇到了大麻烦。
“工作人员解释,除父母外的第三方姓,目前的户籍政策暂不支持,因此不予受理。”更让庄女士没想到的是,因为《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修改,如果孩子要重新跟随父母姓“魏”或“庄”,锦江区分局办证大厅工作人员要求,“要到华西医院作亲子鉴定”。
就在庄女士为孩子的姓氏而奔走时,一份立法解释给她带来希望。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性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的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庄女士认为自己家的情况既符合第一条,也符合第三条,且该立法解释也正式生效,公安机关理应同意她的孩子跟爷爷姓。但民警再次拒绝了她的要求。
如今,庄女士的孩子已快一岁半了,因为姓氏的问题还不能落户。
记者调查:
立法解释虽发布 基层部门称未收到文件
随后,记者带着庄女士的诉求再次来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办证中心,该中心咨询处仍然明确回复:不可以。“一直以来的规定,孩子的姓只能随父姓或随母姓,不能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姓。”该工作人员强调:“不是你们想跟谁姓,就跟谁姓”。
当记者向其指出“去年11月1日,已生效实施的立法解释已放宽了这一要求”时,该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通知和上级文件,不敢这样办理(改姓)。”
庄女士的遭遇不是个案。2014年12月,家住德阳市中江县的郭先生在为女儿上户口时也曾遭遇类似情况。“到底是上级文件管用,还是法律法规管用?”郭先生质疑。
1月21日,记者以群众身份将同一问题向内江市东兴区、眉山市东坡区、达州市达川区的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咨询,除达州市达川区的电话无人接听外,其他两地均表示不能办理。
“没听说有什么立法解释,公安部也没有这样的文件,自己也没接到有关通知。”内江市东兴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工作人员简单回答后,匆匆挂了电话。
接听记者的咨询电话时,眉山市东坡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工作人员态度和蔼地解释,“上户是在公安这边,人大那边上不了。公安部的文件规定孩子上户只能随父或随母姓,所以只有公安部的文件改了,我们才照着办理。”
虽然诸多地方表示不能受理,但也有包括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等处表示:可以按照“立法解释”,让孩子冠以爷爷奶奶的姓。
专家说法:
无条件执行立法解释 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有关立法解释实施已三个月,何以在一些执法机关得不到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第七十九条明确“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立法解释在公告时若没有写明具体实施日期,则应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认为,立法解释属于法律体系,具有法律效力,一旦通过法定程序、正式实施的立法解释,理应得到相关执法者无条件执行,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后,行政机关应该主动积极对照法律法规调整自己的行政行为,而不是被动坐等通知。“普通公民都不可以说没看到法律规定,就不依法行事,何况行政执法机关?”
金牛区公安分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户籍民警介绍,按照规定,由于户籍登记牵涉家庭纠纷甚至诈骗案件,对于登记第三方姓入户,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一系列慎重调查,如果因为户籍管理人员工作疏忽造成损失,即便很多年之后,当事人也会被追责。他认为,一些地方关闭第三方姓业务,不排除是对责任的规避。
[最新进展]
有的已调整政策 有的依然如故
截至记者发稿前,有消息传来,接到德阳市公安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后,中江县公安部门已立即调整政策,只要群众备齐相关上户资料,就可到县政务中心办理上户。目前郭先生的孩子已如愿随爷爷的姓上了户。
2月10日,记者再次来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办证中心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新的法律规定,从今年2月起,该中心已经执行新的政策,辖区居民为新生儿上户可以按照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姓来申请办理,只需备齐证明亲属关系的资料。
10日下午3点,记者再次致电眉山市东坡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工作人员仍表示,目前孩子只能随父母姓,等以后出了落实该立法解释的细则,可以根据细则再改姓。
10日下午3点40分,记者三次拨打内江市东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热线,电话一直无人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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