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华源司法鉴定所
桂林市华源司法鉴定所于2007年10月2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依法核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50000667041177L)。2016年1月20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62007030216)。
执业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鉴定范围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评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治疗时限评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医疗费合理性评定、后续医疗费评定、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残疾辅助用具评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人身保险伤残等级评定、伤病关系鉴定等等项目。
本所2008年至2019年度分别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能力验证(CNAS)评定:“ 伤残程度鉴定”、“伤病关系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包括听觉功能评定)”、“医疗过错鉴定”等能力验证项目,所参加的全部测评结果均为“满意”或“通过”。
目前本所有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3名,中级职称司法鉴定人4名,临床中高级职称医学专家教授十余名。其中本所黄忠熙副主任法医师2009年10月获得国家司法部评选的“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2年2月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佳司法鉴定人”等荣誉称号。
目前是广西及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在册的司法鉴定机构。本所秉承:科学严谨、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恪守以科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桂林市博爱医院对面,宝贤中学后面右侧)。电话:0773-2830589 传真0773-286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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