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沈强(化名)和伏芸(化名)相亲认识,见面后双方都感觉不错,很快就热恋起来,很快就开始了同居生活。第二年,两人生了一个女儿,取名沈梅。本来应该注册结婚的,所以可以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还可以避免别人的闲聊。但是,两人在准备婚礼的过程中发生了分歧,不愿让步,最终闹得不可开交,选择分手。初为人母的伏芸,不愿意舍弃自己的血液,只能独自带着女儿生活。令伏芸没想到的是,沈强没有尽到养育女儿的义务。这使伏芸非常愤怒。2021年秋天,沈梅即将升入中学。随着近几年物价上涨,伏芸真的很难独自承受经济压力。在与沈强协商女儿抚养费没有成果的情况下,愤怒地把沈强告上了人民法院。法院判处被告沈强每月支付女儿沈梅抚养费3000元,并从女儿出生到18岁一次性支付共64万元…。
审理过程中,伏芸提交了沈梅的《出生医学证明》,记载沈梅的父亲为沈强。伏芸说,自2007年女儿出生以来,她一直在抚养她,沈强却视而不见。这让她很伤心。沈强并非刻意不履行抚养义务,而是刻意的:他的名下有近10家连锁酒店和多处房地产,但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抚养女儿的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甚至没有来看望女儿。伏芸说,她曾多次向沈强要求女儿的抚养费,但对方以沈梅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为由拒绝了。伏芸在法庭上建议亲子鉴定。对此,沈强表示拒绝。他告诉法官,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家庭。如果他同意亲子鉴定,不管结果如何,都会影响他的家庭。同时,他也不承认和沈梅有亲子关系…。
沈强还一再强调,自己和伏芸只是普通朋友。之所以在《出生医学证明》上有他的名字,是因为伏芸生了一个女儿后找不到女儿的亲生父母,不能拿到出生证明,所以他是出于好意,借给她身份证的。对于连锁酒店和房地产,沈强也解释说:“事实上,这些资产都是父母的,因为父母年事已高,不能管理,所以被登记在他名下,因此他不具备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的经济实力。”法官反复向沈强说明相关法律后果,但沈强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就不能强迫他们做亲子鉴定。因为亲子鉴定与身份关系有关,因此在法律上具有主观自愿性。
换言之,如果一方拒绝作出认可,亲子鉴定将无法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沈强虽然否认与沈梅有血缘关系,但他拒绝进行亲子鉴定,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这种关系不存在。因此,法院判定他和沈梅有血缘关系,判决沈强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法律链接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父母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和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如果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和正当理由,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离婚后,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的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保护他们。离婚后不到两岁的孩子,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在满足两岁的孩子之前,父母双方不能就如何养育孩子达成协议,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条款。
满八岁的儿童必须尊重他们的真实愿望。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于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中,父母向人民法院起诉拒绝承认亲子关系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拒绝承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申请成立。如果父母和成年人子女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拒绝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亲子关系的一方的申请成立。